尋語讀書會:從良心消費到道德經濟學 重讀湯普森的《共有的習慣》
廖至欣、文己翎、莫雅宜、葉子盈、許寶強
「良心消費」是香港黃色經濟論述中的一個關鍵詞,意指一種捨藍取黃的政治取態,同時蘊含一種棄惡揚善的價值選擇,反映出「黃色經濟」的道德面向。提出消費必須要憑良心,一方面追求經濟與道德的結合,但另一方面卻首先假設了兩者是可以分割並獨立存在的。消費是經濟,良心歸道德,前者指涉金錢買賣的利益計算,後者關乎正邪好壞的判斷取捨。
鼓吹以一種絕對的道德作為消費行為的指引,與佔統治共識地位的主流經濟觀明顯格格不入,自然容易招惹批評、引起爭論。
不過,正如我們之前介紹的《激情的經濟學》所分析,經濟與道德從來密不可分。這兩者的關係,並非是兩種獨立因素的相加,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兩為一體。換句話說,經濟就是道德——生產、消費、交換、分配和流通的過程中,需要建基於人們共同遵守的倫理守則,否則資源的分配只會被搶掠戰爭所取代;道德亦是經濟——好vs.壞、善vs.惡等價值準則,亦必須經歷生產、消費、交換、分配和流通的過程,才會成為社群共享的傳統和習慣。因此,黃色經濟論述中的「良心消費」,並非新鮮事物,問題是其指向的道德和經濟,是割裂後的互補?還是一個有機的整體?當中的「良心」,是一種絕對並放諸四海皆準的道德要求,還是建基於特定的社會脈絡下建立並可以改變的共有習慣?
一.騷動的道德經濟學
《共有的習慣》(Customs in Common)是已故英國社會史研究者湯普森(EP Thompson)晚年出版的論文集,當中的第四及第五章,開宗明義以道德經濟學(moral economy)為題,探討18世紀英國的食物騷動(food riots)。湯普森筆下的道德經濟,是指以良善(goodness)、公平(fairness)和公義(justice)為基礎的經濟模式,透過民眾約定俗成並共同遵守的習慣(customs),界定生產、消費、交換、流通等活動的應然面貌,劃下民眾可以接受的倫理道德底線。湯普森以18世紀英國的食物生產、交易和消費為例,指出當時由民眾習慣所構成社會壓力,往往能迫使經濟活動順應於傳統的道德標準和常規;當經濟活動偏離社群認可的正軌時(如必需品價格暴升),民眾便會出手干預,也就衍生出「食物騷動」。
這種道德經濟並不建基於現代經濟學所假設的狹義利益,因為民眾往往更在意供需和價格是否符合社群的習俗和應遵循的原則,而非斤斤計較於極大化個人的利潤。道德經濟亦與新自由主義經濟學所鼓吹的自由放任大為不同,在新自由主義經濟論述中,「小政府大市場」式的不干預政策能夠讓「無形之手」達至最佳的調控效果,也就是資源透過「自我調節」的市場按需求有效地分配至社會的各個層面。湯普森在書中批評,所謂的「市場經濟」,其實只是一個面具,背後僅代表某部分人的利益。18世紀的英國社會正處於由小型的地方經濟轉型至全國性「市場經濟」的過渡期,而當時的「食物騷動」,正是民眾對「市場經濟」所衍生的社經問題的一種集體回應。
英18世紀食物騷動
調節價格政治/經濟手段
湯普森形容,18世紀英國的食物騷動所呈現的,是貧苦大眾的道德經濟學,是一種有助調節價格的政治/經濟手段。當時的英國正處於糧食短缺的狀態,而政府調控糧食價格和配額的規範失效,助長部分農夫和磨坊主囤積小麥,再高價出售以賺取利潤,部分甚至只售往幾個特定的大僱主或鄰近地區,使小麥價格飈升,麵包變得既罕又貴。百姓買不到亦買不起必要食材,民怨四起,矛頭直指只為一己私利的生產者和磨坊主。民眾開始聯群結隊,直接走到磨坊和生產者的家中,懲罰這班抬價的人,逼迫他們以百姓視為公平的價格出售小麥和麵粉。如果對方不肯就範,民眾便會強搶他們的物資或破壞其住所或磨坊。然而,被逼上梁山的平民百姓在行動中往往極其克制,傾向用游說方式以達至目的,如非不得已,並不會使用暴力。湯普森從史料中觀察,一同行動的民眾包括男女老幼,他們的行動往往得到大眾默許。湯普森亦發現,他們的行為所衍生出的調價效果,竟與政府政策中列出的糧食短缺緊急措施相若,都是透過管制市場和價格調控,以確保糧食有效分配,保護百姓的生活所需。民眾心底裏有着一種強烈的信念,認為在物資短缺的情况下,價格應該要被調控;湯普森因此總結,18世紀英國的穀物價格,並不是純粹按市場供需而定,而是由民眾共同接受的道德標準所調節。
湯普森強調,他筆下的這種道德經濟學模式,源出於18世紀英國的獨特處境,當中包含着當地民眾在市場採購必需糧食的權利、市場營銷手法的轉變、糧食短缺下的情感狀態、民眾對權貴的申索和私利的不滿,以及民眾由道德驅使的抗爭等元素所構成。當時的英國糧食市場正處於轉型之中,由主要服務本地民眾的小型市場逐漸轉變成全國糧食市場,當中引伸出許多新的社會問題,如小麥價格的浮動、糧食由短缺之地外銷至其他地區、中間人的出現以至傳統的買賣和營銷方式的轉變等。對於當時的民眾而言,在短缺狀况下,農夫罔顧本地需求,把短缺而寶貴的糧食售往其他地區,使本地的食物供應中斷,讓大家捱餓,是一種十分自私和不道德的行為。面對一個全國性的「市場經濟」興起,必需品愈來愈跨地區「自由」流動,其價格大幅上落,在地民眾所需不再受到保障,以往的物資供需和價格調控的習慣,在此脈絡下更顯得公平和「道德」。從這個角度來看,食物騷動中的直接行動,是民眾對於市場轉型的一種合理回應,以保衛他們心目中合乎公義、道德和習俗的經濟模式。
意識形態 經濟角色 習俗習慣
對湯普森而言,道德經濟學中的「道德」,並不等同絕對的價值準則。一般所理解的道德價值,例如界定什麼是絕對的好/善、什麼是絕對的壞/惡,本身並不足以構成一個「經濟」。湯普森所指的道德經濟學,必須包括以下幾個元素:關於理想模式的意識形態(ideology)、其衍生的經濟角色(economic roles)和認可的習俗和慣例(customary practices),以及社會中不同力量處於一個能夠互相制衡的狀態。在18世紀英國食物騷動的例子中,均可看到這些元素。換句話說,道德經濟中的「道德」,並不是指一種放諸四海皆準的普世價值,而是指活於特定歷史時空和社會脈絡下的社群所共享的文化慣例,或傳統約定俗成中「被視為道德的」的生活或行事習慣,當中亦可以包括在不同語境中或社會脈絡下被視為「不道德」(如使用暴力逼他人就範)的元素。因此,對湯普森而言,存活於具體歷史脈絡下的社群是道德經濟的基礎,因道德經濟中的「道德」,只能在特定的文化語境中操作,當中包含着特定社群中人們之間的關係和互動。在互惠和共同責任的語調之下,道德經濟追求交易雙方以約定俗成的共同福祉和好處為依歸,不應純粹以利潤或金錢收益掛帥。而在道德經濟的場域中,弱勢的一方可與強勢的一方議價、談判,透過政治經濟活動達至平衡。在食物騷動的例子當中,糧食短缺便造就了一個場域,民眾以集體直接行動的方式,嘗試在危機的脈絡下,重新釐定社會中不同持份者應當肩負的社會責任。湯普森特別強調,在道德經濟中,家長式的管治權威(或統治性的共識hegemony)並不是由上而下強加於民眾身上,而是透過社群中的日常交往、經濟互動而確立的——在順境時,家長式的管治權威會提供優惠和贊助,在逆境時則會站出來以慈善濟貧的方式,為民眾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以換取民眾對家長式的管治權威的認可或默許。換句話說,有別於部分左翼或女性主義一種對父權式家長制的原則性批判,湯普森更願意將父權家長式的管治置放於18世紀英國的歷史脈絡,嘗試理解其與民眾之間的依存共生、複雜互動的關係。
二.女性於道德經濟中的角色
社會或政治運動中的民眾,在公共論述之中,往往只能以集體的形貌呈現,參與者難免變得面目模糊。湯普森則以其帶性別意識的敏銳視角,加上史學家的細緻觀察,勾畫出女性在當時的糧食騷動中的角色。
儘管糧食騷亂不是每次都由某一性別主導,但無可置疑的是,婦女在其中扮演着獨特而重要的角色。湯普森提出了一個看似簡單卻十分具洞見的問題:在家庭中,是誰擔任到市場買賣糧食和必需品?18世紀英國的社會,普遍認同男女在家庭、社會中有不同的分工,婦女經常需要往市場買賣農作物和麵包,她們自然對食物的價格和品質較為敏銳,而造就了她們於糧食騷動中的先導角色。這種分工上的不同,是社會習俗使然,是一種為大眾所接受的習慣,不必然指涉社會位置的高低之分。
女性不止家庭主婦 同對家庭收入有貢獻
專門研究騷動的學者John Bohstedt認為,湯普森的說法其實是定型了女性作為家庭主婦的角色,有性別歧視之嫌。湯普森則回應,在工業化社會之前,男女在家庭中的關係幾乎是平等的,女性在糧食騷動中擔當的角色並不是基於她們家庭主婦的身分,而是對家庭收入有貢獻的一分子。對湯普森來說,掙錢養家和打理日常家務並不是分割和對立的,亦沒有高下之分,他認為「女性作為家庭主婦」帶有性別歧視這種看法,只是我們帶着當代的視角去詮釋生活於不同歷史脈絡的民眾生活經驗。
由於鄰里間的婦女與其他女性會互相分享日常生活的問題及憂慮,這種緊密的社區交流,便形成了一種「女性公共輿論」,令這些家庭在面對糧食危機和參與社會運動時容易連成一線,而在市場及家庭鄰里間付出及參與的婦女,自然肩負起保護兒童、家庭和社區的責任,積極參與抗爭運動。這不僅出現於18世紀的英國,當代社會中也能看到類似的現象。例如,在去年香港的反修例運動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不少婦女為保護年輕的孩子而站出來,組織「全港媽媽反送中集氣大會」等抗爭活動;而民主女神像的造型,則突顯了女性在示威前線的形象,面對正面衝突的時候不再只擔當後援。
《共有的習慣》第7章描述和分析了18世紀英國十分平常的「買賣妻子」,為道德經濟學提供了一個十分有趣的案例。這種曾廣受批評為完全違反道德的民俗習慣,在湯普森筆下轉化為極為人道的社群倫理踐行。有別於狹義的經濟學認知,18世紀英國的「買賣妻子」並非是見利忘義的表現,而是解除婚姻的一種公共儀式,讓因戰爭或婚姻破裂的女性能夠再婚的一種手段,也就是於教廷對自由性行為規管的失效、對實質的離婚與再婚需求逐漸認可的平民文化興起的歷史脈絡下,一種被民眾虛構或打造出來的傳統習俗(invented tradition)。
透過探討女性在「市場經濟」興起的過程和糧食騷動中的角色,湯普森進一步豐富了道德經濟學的框架,說明在特定語境下的社會習俗及行為,包括被主流論述視作「不道德」的行徑(如參與騷動和買賣妻子),其實是一種共同建立及維護的道德經濟習慣,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及制衡着狹義的經濟運作。
三.黃色經濟的底蘊—共有的習慣
借用湯普森的框架回看去年持續大半年的反修例運動,我們不難發現,社會「騷動」的根源,正是掌權者的決策及行徑踰越了民眾的共有習慣和道德底線,包括漠視議會常規和選擇性執法檢控;而隨之而來的大型社會抗爭,亦打破了香港社會過往遵循的一些價值守則和集體常識,例如擺脫商業只是商業(business is business)的狹隘定見,造就了黃色經濟圈的興起。
黃色經濟圈的源頭,是有人提出以不合作運動的方式杯葛「藍店」。早期被視為「藍店」的商戶,大多數是因為商店老闆或集團批評示威者、支持警方行動等等。在西方社會,以消費作為社會運動的行動形式並不罕見,著名的消費運動包括因NIKE在東南亞經營血汗工廠、麥當勞破壞環境等而杯葛其產品。過往香港也有不少人在消費時會在意產品的一些「進步」價值,比如是否「環保」、「健康」,或是因為「人情味」而光顧小店,但這些通常都只是停留於個人選擇或個人消費面向,而少有將個人的消費行為與社會運動結合。到去年8月,社會抗爭中開始出現了有規模地杯葛特定集團的行動,包括針對美心集團(因為其「太子女」伍淑清在運動期間到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發言,指一小撮暴力示威者不代表香港大多數人)、優品三六○及富臨集團(兩者都被認為是由「福建幫」的資本所持有,而傳言他們與聚居北角一帶以武力對付示威者的人士有關)。即是說,不少示威者或支持反修例的民眾在選擇消費的時候,不再只是在意產品本身的質素或價格,而是更加留意商店老闆或集團代表的公開言行是否超越他們的「道德底線」,以至於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三度批評這些杯葛行動/黃色經濟圈違反「自由市場」的運作,即消費不再是「單純的經濟活動」,而是由反修例運動所導致的集體情感主導了消費意向。
打破固有疆界 塑造新共有習慣
其後,鼓勵「同路人」多到「黃店」而不光顧「藍店」,逐漸形成支持抗爭的民眾的一種新的消費習慣。「黃店」的歸類,其實並沒有劃一的準則,即並不是建基於商戶是否遵從某一規範或道德標準,而是由民眾實地視察或口耳相傳而「知道」商店是否設有支持抗爭的裝飾、曾響應罷工行動或將部分收入捐給抗爭基金等行為。現時我們討論黃色經濟圈時,往往集中討論其消費面向(哪一間算是「黃店」、哪一間更值得去光顧等),而忽略了「黃色經濟圈」為什麼會出現。過往的主流論述認為,香港社會政治與經濟領域壁壘分明,經常聽到香港人「好鍾意返工」、「搵錢至上」這類講法,諷刺人們即使支持民主或一些進步價值,也不會將抗爭帶進日常生活,尤其是日常經濟活動上。然而,去年6月12日政府嘗試在立法會強行通過逃犯條例時,竟然共有1229家商店公開表態加入罷市行動,到了8月5日的「全港大罷工」則有更多商戶加入,這是極之罕見的。「黃色經濟圈」的出現,正正是有為數不少的商戶於某些時刻「忍無可忍」,選擇不再「只做生意」,而是決定在公共領域行動中現身。這些現身的時刻(moment),打破了香港社會一些固有的疆界,並漸漸塑造新的共有習慣。事實上,將抗爭帶進日常生活,並不止於經濟活動上。自從去年反修例運動開始,不少原本屬於私人領域(private sphere)的同好群組,例如:音樂、運動、旅遊、寵物等,都「踰越界線」,公開參與政治行動。正如湯普森所言,民眾約定俗成的道德習慣是一個建構與重建的過程,會隨着社會發展而有所改變。
也許,香港此刻的「黃色經濟圈」正進入了這樣的一個探索及建立的過程。當然,現時我們很難知道「黃色經濟」是否會慢慢成為香港的一種新的「共有的習慣」,或是預知這個習慣會趨向哪個發展方向。當我們說經歷了2019年的夏天,香港變得不再一樣時,大概是指更多人選擇「走出來」,將政治行動帶入日常生活的各個層面。
借助湯普森的道德經濟學視野,我們或許可以擴闊對黃色經濟圈的理解,超越過去將經濟和道德完全割裂的認知,追求更全面、豐富、多元的個人及社群生活聯繫,為建立一種與過去不同的「道德經濟」、一個不一樣的香港,提供新的條件和新的想像。
(為「黃色經濟」尋找理論資源系列之三)
原刊於《明報》 202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