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責不分的大眾民主本來就是爛東西、壞東西、垃圾不如的東西。

為什麼領社會福利補助過日子的人也可以投票?為什麼沒繳稅的犯罪者可以投票?為什麼沒有當兵沒有生小孩對社會根本只是負擔的渣渣們可以投票?

而繳了幾百萬幾千萬甚至幾億稅金的資本家只有一票?

正如同左膠們最喜歡說的,投票就是智力測驗,它們甚至認為智力不足的人不能投票。

我反而抱持不同意見,有人就算智力不足但是繳了很多稅,理當可以投票,而且是投很多票,因為那些他繳的錢要怎麼用,他必須充分表達意見。

反倒是沒繳稅沒當兵沒生孩子沒有負起半點社會義務的那些渣渣們,憑什麼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