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院判处日本政府赔偿12名慰安妇受害者每人1亿韩元
2021.01.08 22:06

韩国慰安妇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提起的索赔诉讼一审获得胜诉。此前由于日本政府拒绝向慰安妇受害者支付赔偿金,2016年该案正式立案,这是立案以来时隔5年首次对该案作出的判决。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34庭(部长法官:金正坤)针对慰安妇受害者已故裴春姫奶奶等12人向日本政府提起的索赔诉讼,判处日本政府向12名原告每人支付1亿韩元。
韩国法院表示,“尽管在这一案件中被告方没有表明以下立场,但根据1965年的《韩日请求权协定》或2015年(关于韩日慰安妇问题)达成的协议来看,很难视协议中已包含针对这起案件的赔偿请求权”,“法庭因此认为请求权并没有失效”。
此前,裴春姫奶奶等慰安妇受害者主张她们在日本殖民时期遭到日本政府的欺骗,在强迫之下被征集为慰安妇,2013年8月向韩国法院提交了赔偿金调解申请,要求日本向每人支付赔偿金1亿韩元。但由于日本拒绝接收韩国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无法进行调解,应原告要求2016年1月该案正式移交韩国法庭进行审理。
日本一直以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豁免”原则为由主张“无法根据其他国家的审判权而强制另外一个国家承担法律责任”并拒绝接受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