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拟修法写入“劝告”医疗机构确保新冠病床

【共同社1月15日电】15日获悉,日本政府为了确保新冠感染者病床并促进收治,基本决定将修改“感染症法”的规定,把中央政府和都道府县知事向医疗机构“可以谋求协助”强化为“可以劝告”。政府将修法,改为若不听从劝告,就能对外公布。

厚生劳动省的专门小组15日开会,大致同意了法律修改草案。不过对于写入草案的“若感染者拒绝住院和接受行迹调查,则给予刑事处罚”的规定,多名委员表示担忧称“能否有助于确保(防疫措施)有效性存疑”等,还有人指出运用罚则规定应该慎重。

基于会上的意见,政府和执政党将汇总罚则规定详情等草案内容,提交给18日召集的例行国会,力争早日成立。

政府向朝野政党出示的草案显示,拟规定对拒绝住院的感染者处以1年以下徒刑或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2万元)以下罚金。此外还设想对于感染者拒绝行迹和接触者调查,或者回答内容虚假,处以6个月以下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金。

由于罚则规定会导致限制私权,在野党及多个学会提出了反对意见。专门小组会议上,东京都福祉保健局技监田中敦子指出,判断把谁列为罚则对象等可能会增加一线保健所的负担,强调“希望谨慎讨论,避免(保健所)与感染者的信赖关系出现裂痕”。

为确保病床而使中央政府与知事能向医疗机构发出劝告,背后原因之一在于民营医疗机构收治感染者工作未见进展。不过,日本国内较多的中小型民营医院中,有些医院尚未完善收治传染病患者的态势。也有在一线工作的医生指出“能够收治的民营医院已在收治”。通过修改法律能否立即增加收治尚不确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