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楼市调控再出重拳 严查消费贷经营贷去向、个贷仅限已封顶住房(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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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北京1月29日 - 距离121楼市调控仅一周,上海市再出重拳收紧需求端,要求辖内各商业银行对2020年6月以来发放的消费类、经营性贷款以及个贷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并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
上海银保监局网站周五晚间发布“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在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审核、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等八方面做出严规;下一步将根据银行房地产政策执行及自查情况,开展房地产贷款业务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该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各项规制要求,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限贷等要求。”
上海银保监局要求,各商业银行高度重视信贷资金用途管控,强化用途警示。禁止发放无用途、虚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贷款。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
要防范借款人或受托支付对象通过非常规大额取现、中间人过渡资金等各类方式规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扩大模型监测范围,提升监测效果。
各银行要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审慎评估借款人还款意愿、还款能力,防止通过假流水、假证明等造假行为虚增偿债能力。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出要求的相关法人银行,应针对性地强化过渡期业务调整。
**严格个贷发放管理**
通知要求,各银行严格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要按照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借款人,尤其是夫妻离异借款人限贷资格的审查;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严格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利用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应为已竣工验收的房屋。
在和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方面,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证明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应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根据通知,各商业银行要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
上海银保监局有关人士称,通知的印发,旨在进一步严格落实近期银保监会工作会议要求和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督导辖内银行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
1月21日晚间上海对本已严格的调控政策再打数个补丁,包括打击假离婚购房、提高增值税征免年限等,尽管力度上谈不上重磅,但政策意味深远:浇一浇过火的上涨预期,警告投资客的狂欢可以落幕了。此后上海又首次规定法拍房限购。
近日住建部副部长倪虹带队赴上海、深圳等地调研督导房地产市场情况,他强调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引导好预期,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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