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1/2021 - 08:26

香港警方昨以涉嫌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而拘捕的53名发起和参与去年「民主派35+初选」人士,但有关行动的法理今(7日)天继续受到质疑,民主和建制派的资深大律师均认为,初选机制不符合定罪条件的「非法手段」等要素;不过,来自香港的中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认为,组织或参与推翻香港政权机关,已算是非法手段。

根据警方作出拘捕的《港区国安法》第22条及其第三款,「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以「严重干扰、阻挠、破坏」在港中央机关或香港政权机关履行职能,便属颠覆国家政权,一旦定罪,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

身兼公民党党魁的资深大律师梁家杰表示,民主派初选机制既不涉及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亦不涉及使用非法手段,所以定罪前提的三大元素均不存在,但警方至今未能解释初选如何非法,因为当局所指的否决预算案是基本法订明的行政与立法机关互相制衡之法。他进而批评道,警方昨天在记者会上仍表示要调查被捕者的行动如何违法,却已将人拘捕并剥夺其自由,企图以钓鱼方式搜寻罪证,背离民主原则。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亦认为初选不涉及非法手段等三大元素,但他反讽地说,去年曾有建制派人士引用大陆概念称,香港法例没有授权港人举行初选,故此初选属非法,除非港府是这样演绎才可能将初选人士拘捕。但他更忧虑,若被捕人士最终被告上法庭,香港法院是否有足够权限去独立审理案件。

身兼港府最高顾问团成员的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亦认为,看不到初选有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三大元素,但他补充,初选本身虽非「非法手段」,但有关步骤若是要达到非法目的,则不能够视为一般初选。然而,不管不顾地否决预算案顶多属于未能履行议员职务,并非犯法。

不过, 中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在电台节目上不点名地指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制订「揽炒十步曲」,是有纲领、计划、行动,目的是凝聚民主派力量,夺取立法会大多数议席以瘫痪政府,拉特首下台,迫使人大常委会颁布在香港实施紧急状态,故此初选的目的明显违反国安法第22条,已经算是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推翻特区政权机关,虽然并无使用武力,但亦算是非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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