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與警方在多區聯合行動,向13名經營食物業人士、餐飲或其他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指有關負責人違反防疫規定,又向一名違反佩戴口罩規定的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食環署表示,有關負責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有關餐飲處所的規定,包括於在下午6時後提供堂食、餐桌距離不符規定,或未有妥善展示「安心出行」二維碼的海報,有經營食物業人士涉嫌在圖則劃定地方的以外地方經營,以及涉嫌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聯合行動於深水埗、九龍城、屯門、元朗及北區舉行,食環署與警方巡查140間餐飲處所及33間其他處所,食環署另外巡查755間餐飲處所及148間其他處所。

署方周日仍會繼續加強執法及宣傳,並會加派人手與警方聯合行動,嚴厲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