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深圳12港人案」家屬的立法會前議員朱凱迪表示,其中兩名遭判刑港人共3名家屬,早上10時許出發到深圳,作爲「先頭部隊」爭取探監,但近日關口人流多,未知家屬是否已經抵步。根據深圳當局上月公告,暫緩受理境外人員現場探監。

朱凱迪表示,按照内地法律,如果過了10日上訴期,沒有人上訴的話,判決便生效,家屬屆時就可以申請探監,他們希望完成檢疫後,順利探望當事人,不希望事情複雜化。不過家屬知道的信息很少,過去幾天特區政府、看守所和官派律師都沒有給予答案,包括服刑地方、探視規矩、家屬是否需要出示官方和法律證明文件等。

朱凱迪表示,官派律師合約到一審結束為止,他們的態度比以往更被動,部分律師不再回應家屬查詢,有律師則指等上訴期完結後再算,家屬可能需要聯絡之前委派的律師協助,盡快掌握最新情況和探望當事人。

翻查資料,深圳市司法局上月調整探監安排,因疫情防控需要,親屬需要提供7日内核酸檢測報告,掃行程碼、健康碼,全程戴口罩,並暫緩受理境外人員現場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