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稱補償方案符僱傭條例 未來招聘先考慮被裁員工
香港航空表示,早前被裁減員工的補償方案,按照其僱用條款及本地勞工法例而定,代通知金及遣散費是根據僱員過去12個月,即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間的每日平均工資,或最後一個月的薪金而釐定,並以較高者為準,計算時已剔除所有未領取全薪的日數及金額,例如無薪假期、病假或產假等,有關計算方式符合僱傭條例。
香港航空又指,公司已延長受影響員工使用機票及醫療的福利,並會在未來重啟招聘活動時,優先考慮被裁減員工。
有被香港航空裁減的員工表示,港航遣散員工之後,按疫情期間的平均工資計算賠償,而非按經常性收入計算,令員工未有得到應有賠償,質疑港航做法曲解僱傭條例。工會接觸百多名被裁員工中,部分員工因計算方法差異,少收7萬至8萬元賠償,亦有超過九成個案在強積金對沖後,沒有得到任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