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當局計劃修改本地法例,以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有關修訂的草擬工作接近尾聲,期望今年初可呈交立法會審議 。

就修訂會否包含區議員的宣誓安排,曾國衞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非正式視像會議時說,《基本法》第104條中並無包含區議員,不過《港區國安法》第6條就有規定,香港特區居民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但條文沒有清楚定義公務人員,政府正研究如何清楚界定公務人員的範圍,但他個人認為,區議員屬公務人員。

曾國衞又表示,目前法例沒有明文規範公職人員用何種方式宣誓,亦無講明公職人員拒絕、忽略宣誓,或違反誓言會有何法律後果,當局會適當修改本杝法例,以完善有關宣誓儀式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