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出動約1000名警務人員,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拘捕53人,其中6人是組織及策劃角色,其餘47人是參與者,亦向4間傳媒公司送達由高院法官簽署的物料提交令,以索取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並凍結160萬元款項。

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在調查的過程中,發現涉案人士向參與者有金錢贊助,涉及的金額由4000元至29萬元。大部分人士會作出立場聲明,如果輸了初選就要退選,反問這是否公平誠實的選舉。至於向4間傳媒送達「物料提交令」,因為發現涉及人士與有關機構有交易,警方希望了解交易內容,目前會視他們為證人,重申並不涉及採訪資料,與新聞自由無關。

李桂華又說,警方今次展開調查,純粹因為發現去年3月至7月期間,有涉及策劃與組織例如眾籌,亦有人實施參與,令計劃成功實行。他又說,整個計劃由去年3月開始,國安法雖沒追溯權,但整個初選已跨越「香港國安法」落實,認為行為是有連續性。

李桂華又指出,警方對政治籌謀並無興趣、亦無參與。至於日後是否不可反對政府議案,他說,若整個計劃概念為要令政府停擺,可屬違法。他又舉例說,若有人駕車前往打劫,駕駛本身並非犯法,打劫則是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