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學生周梓樂死因研訊,死因裁判官高偉雄開始引導陪審團。他表示,沒有證據顯示周梓樂曾參與示威,他的背囊中沒有頭盔等,又指出根據他的Telegram訊息,他當時是想拿東西給他人,但不知道他的真實目的是否交收,或是否已完成交收等,所以陪審團不應猜測周梓樂在停車場的目的。

高偉雄表示,根據停車場的閉路電視拍攝到的閃光、及廣新閣鏡頭的黑影,能客觀相信有關閃光及黑影,是周梓樂從3樓墮下的情況。他指出根據有關片段,至少知道周梓樂墮下前,並非被車撞到,可以完全排除有關可能性。

高偉雄提到,周梓樂在停車場內突然戴上口罩,可能防止受催淚煙刺激,提醒陪審團不應因為他戴上口罩,作無謂猜測。他又指,作為證人的市民在作供時表示,在停車場內,直至見到周梓樂墮下前,都未見有穿著制服的警員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