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50多名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的人士早前被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由於已進入調查階段,稍後有可能會提出檢控,她作為行政長官,不會評論。

不過,林鄭月娥說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有人認為只要某些人有政治理念,或曾經屬於採取過某些行動的人就可免除法律制裁,並非法治精神,亦非本港的核心價值,沒有人可處於法律之外。

林鄭月娥又說,《香港國安法》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成為本港法律,要有法必依,否則《香港國安法》會形同虛設。林鄭月娥期望外國放下雙重標準,不應在看待本國事務及中國或香港事務時,採取雙重標準。

林鄭月娥重申,不會因為被捕人的政治觀點或立場而有拘捕行動,但《香港國安法》已清楚說明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能違反,國安法亦會防範、制止及懲治有關行為,三者同樣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