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若介入事件未能為物業蓋印花考慮減免逾期罰款
香港律師會上月24日介入接管黃馮律師行,稅務局印花稅署表示,若納稅人因有關介入事件而未能在限期前為其物業交易文書加蓋印花,印花稅署會考慮減免相關的逾期罰款,納稅人可自行或經其新聘任的律師向印花稅署提出申請。
印花稅署說,如果納稅人因律師行的戶口被凍結,而未能於短期內籌備資金支付印花稅,亦可向印花稅署申請分期繳付。若物業交易最終未能完成,而原因並非買方將物業轉售或出售,則有關買賣協議無須繳付印花稅,納稅人可於該協議所協定的交易完成日期後兩年內,申請退還已繳付的印花稅。
印花稅署已將有關安排通知香港律師會,並積極接觸由律師會委任的介入中介人及受影響的納稅人,協助處理相關的印花稅事宜。
黃馮律師行早前因有前文員涉嫌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被香港律師會行使法定權力接管,一批透過該律師行進行物業買賣的市民,因而受影響被凍結資產,部分人未能完成物業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