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進行反黑工行動拘捕10人,包括6名非法勞工及4名涉嫌聘請非法勞工的本港居民。

總入境事務主任張國熙說,被捕的非法勞工包括4名外籍家庭傭工、1名過期居留人士及1名持「行街紙」人士。

行動搜查超過10個目標地點,包括茶餐廳、農莊、化妝品店、貨倉及時裝店,6名非法勞工當時正進行零售、清潔、執貨等工作。

張國熙提醒僱主及傭工需要按照僱傭合約的條款,不能受僱於其他人士,僱主不能安排其他職務,若僱主對傭工的受聘合法性存疑,可向入境處查詢。而違反入境條例條件,最高可以監禁2年及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