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新天地教會會長李萬熙涉嫌妨礙疫情防控的案件,在水原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法官裁定罪名不成立,但挪用公款和妨礙公務等其他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法院表示,防疫部門要求教會提交設施現狀和教徒名單,是蒐集資料,不能夠視為流行病學調查,因此不能夠因為漏報部分資料,而裁定妨礙防疫。

南韓大邱新天地教會去年爆發疫情,李萬熙涉嫌與教會高層合謀虛報及漏報教徒人數和集會場所、挪用教會資金興建私人住所,並擅自在公共設施舉行宗教活動,去年8月被捕和起訴,11月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