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偷越邊境的「12港人案」,兩名犯案時未成年的被告獲內地不起訴,早前移交香港。其中被控有意圖而企圖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的16歲被告黃臨福,經14天強制檢疫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獲准,案件押後至下月26日再訊,以待控方考慮法律意見,包括可能加控不依期歸押或串謀協助罪犯等控罪,被告候訊期間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黃臨福被控於前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企圖用火損壞旺角警署及在住所內管有用啤酒瓶製成的3個汽油彈,他自去年4月起缺席聆訊,被法庭發出拘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