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11日全港有人發起「三罷」行動,有人在上水各處築起路障。警方到場驅散,在石湖墟遊樂場附近發現3名青年匿藏於廁所內,在他們身上搜獲士巴拿等。案中一名被告獲准撤控。

案中一名20歲被告劉佐靈告否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前,控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

裁判官陳炳宙最初不同意做法,及後考慮到被告母親患癌,只餘一年壽命,同意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3年,撤銷控罪,並叮囑被告要小心做人,不要辜負母親。

案中其餘兩名青年,早前分別獲准簽保守行為和被判感化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