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司機去年涉無故響號及快速駕駛 控方改控危駕 Jan 29, 2021 一名新巴車長涉嫌在去年9月於彌敦道無故響號及快速行駛,原被控不小心駕駛,控方今日修改控罪,改控以危險駕駛,並加控另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涉事車長否認兩項控罪。 有市民去年9月6日於旺角一帶聚集,防暴警員當時出動,一輛新巴970號線車長,被指在彌敦道無故響號及快速行駛,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期間控方申請修訂控罪,改為控以危險駕駛,並加控另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指車長同日於薄扶林道近何東夫人紀念堂外不小心駕駛。 涉案36歲車長張浩然否認兩項控罪,裁判官將案定於5月17日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