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0 15:40
【照片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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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2月9日颁布《动物保护法》施行细则修正内容,包括残忍虐待动物致死者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遗弃正在饲养的宠物狗也将面临刑事处罚等。该修正案将从2月12日起生效。

在此之前,韩国法律对残忍虐待动物致死行为的量刑范围为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此次的修正案加强了处罚力度。

对遗弃宠物的处罚也从以前的300万韩元以下行政处罚提高到罚金形式的刑事处罚。

此外,修正案还规定猛犬的主人必须为猛犬购买责任保险。现有的猛犬主人必须在2月12日之前购买相关保险,新饲养猛犬的主人必须从饲养当日开始购买保险,保险费用为每只猛犬每年1.5万韩元,违者将处以300万韩元以下罚款。

牵猛犬外出时,狗绳不得长于2米。在多层住宅或多户集体住宅建筑内部的公共空间内,主人在活动时必须把猛犬抱起或者抓紧猛犬的项圈。

动物登记的规定也有所变化。以后将不再使用标记牌的方式识别宠物身份,而是使用内置或外置的无线识别设备,因为标记牌可能会被破坏或者掉落。不过,宠物主人外出时仍需要把写有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标记牌附着在宠物身上,违者将处以50万韩元以下罚款。

韩国农食品部相关人士表示,“为了使改进后的制度能够尽快落地,需要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指导、监督工作”。

金多荣 记者
译 | 桔子 校 | 李霖 责任编辑 | 芮荣俊 查看其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