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讯:日本海保长官称“不排除”使用武器

【共同社2月17日电】日本海上保安厅长官奥岛高弘17日在记者会上,鉴于允许中国海警局使用武器的《海警法》1日施行,就尖阁诸岛(中国称钓鱼岛)周边的领海警备中武器被使用时的应对,表明看法称“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遵循法律原则,不排除使用武器”。

《海上保安厅法》第20条就海上保安官的武器使用要件规定,适用《警察官职务执行法》。该法规定,若有逮捕犯人和防止其逃跑等恰当理由,就可以在合理且必要的限度下使用武器等。

中国海警船在《海警法》施行后,不断进入尖阁诸岛周边的日本领海。奥岛表示:“迄今未见海警船的动向有大变化。将抱着紧张感,做到万无一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