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021 - 14:50

随着新冠疫情的不断蔓延以及病毒种类变异的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人呼吁应该将新冠疫苗视为人类共同财产,呼吁生产疫苗的欧美制药集团对外开放生产许可证,暂时放弃对疫苗所拥有的产权。

去年十月份,包括多名诺贝尔奖得主以及前政府首脑在内的150多位国际知名人士发表联名呼吁,呼吁将疫苗成为共享产品,呼吁对研制疫苗的制药集团进行经济补偿。上周日,法国多位病毒学以及传染病学专家也在星期日日报上发表联署呼吁,呼吁疫苗研制商对外开放许可证,公开信特别指出,既然赖以研制疫苗的病毒基因序列是共享数据,那么,疫苗也应该成为共享产品,而且,美国与英国的疫苗研制集团都收到了来自美国以及欧盟政府总金额超过一百亿欧元的援助经费,因此,这些企业有义务将其研制成果与社会共享。上周拥有巴西与法国双重国籍的国际知名精神病医生 帕拉达(Carlos Parada )也在法国世界报发表公开信,呼吁效仿当初印度与巴西等多个国家的经验,上个世纪巴西与印度曾经免费向艾滋病患者提供了非专利的药品,从而拯救了无数条宝贵的生命。

为什么上述呼吁日益增多?

确实,要尽快的走出新冠危机,尽快的恢复正常的工作与生活,就必须获得全球的集体免疫力,按照专家们的评估,全世界必须有至少75 %的民众接种疫苗,才能够获得全球的集体免疫力,也就是说,必须接种60亿人,按照每人必须注射两次疫苗来计算,那就是必须生产120亿注射剂。而按照目前的疫苗生产规模,在今年年底之前,全球有四分之一的民众不可能获得接种,而且,目前预购的疫苗有51 %流向发达国家,尽管世卫组织以及全球疫苗免疫联盟牵头推出了为贫穷国家提供疫苗的COVAX疫苗分配计划,各大疫苗制造商也纷纷承诺向分配计划提供疫苗,但是,上述努力恐怕仅仅是杯水车薪,难以解决燃眉之急。

那么,从国际规则的角度来看,现有的国际法是否能够迫使欧美的疫苗研制商对外公开知识产权?我们知道,知识产权是包括医疗药品行业在内的高尖端科技企业赖以生存的经济模式,享受知识产权的企业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抬高产品的市场价格,以此获得的利润可以被用来投资开发新的产品,以此推动科技的发展。不过,知识产权的限制也使大量的贫困国家的民众无法享受尖端产品。那么,国家政府是否有权利对企业采取强制性的措施,迫使他与他人共享产权?从理论上来说,这种可能是存在的。

世界贸易组织存在类似的规定,在迫切需要保护环境以及健康的前提下,企业有义务暂时停止保护其知识产权。去年十月份,南非以及印度等国就呼吁疫苗生产商开放产权使疫苗成为共享产品,不过,他们的呼吁遭到了美国,瑞士,法国等国际主要制药集团所在国的反对。上述国家之所以反对,是因为首先他们认为他们已经作出了在年底之前为92个贫穷国家提供20亿注射剂的承诺,其次,每一个国家事实上都有一定的司法规定,迫使在该国运营的药厂在必要的时候放弃产权,允许当地企业在不支付使用权的前提下生产产品,法国在1992年以及2004通过的法律就对上述现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事实上,法国的制药厂已经同美国的疫苗研制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法国已经有三家企业在制造辉瑞以及莫德纳的疫苗,他们制造的疫苗将为法国,欧洲乃至全世界的民众所使用。而且,法国政府官员表示,目前的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疫苗的产权问题,而是在于一些国家是否有足够的制造技术与设备来生产疫苗。

至于永久的放弃疫苗的开发产权,对欧美国家的政府来说,这是一个颠覆性的决定,将会颠覆目前的经济发展模式,而对许多经济学家以及环保组织来说,新冠疫情再度彰显了现有经济模式的弊端,类似健康,医疗制药等涉及到人的生命的行业是否应该仅仅由私营企业来掌控,仅仅以赢利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