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放寬申領在職家庭津貼非單親住戶的每月工時下限,由每月144小時減半至72小時。從事酒樓散工的翟女士表示,即使放寬工時下限,亦不能受惠。

過去幾年有領取職津的翟女士表示,已經近3個月沒有上班,失去領取職津的資格,本月暫時獲安排上班5日,每天5小時,工時合共只有25小時,不符合最新規定。

與兩名子女居於天水圍公屋單位的翟女士表示,疫情前每月收入約7000元,連同女兒合併申請的職津金額約2200元,但近幾個月只能靠積蓄,應付共3000元的租金及水電費,情況非常困難,最近已經很少煲湯、買零食給子女或飲茶等。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成員李大成表示,職津幫不到失業人士之餘,更無法協助太多就業不足的人士。他形容,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估計有多2萬4千住戶受惠,可能是太樂觀。他認為,有關建議只是為期一年,工時下限及資助金額都應該要進一步放寬,讓更多人受惠。

對於當局同時提出放寬短期食物援助計劃「食物銀行」的資產限額,李大成認為作用不大,當局反而要思考向有需要人士,提供更全面支援,例如醫療衛生物資、兒童上網學習支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