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表示,對於有報道不斷使用偏頗字眼形容律政司就一些刑事案中作出的上訴或覆核決定,強調所有上訴或覆核決定,都經過仔細研究後按相關法例提出,再由法庭依法作出裁決。

律政司一直致力確保檢控工作執行妥當,檢控人員秉持最高的專業標準處理刑事案件,但遺憾有部分傳媒作出報道時,仍然使用帶有偏見的字句,漠視律政司在聆訊上提出的理據和法庭在判決書中陳述的理由,以致未能全面反映事實。

律政司表示,會就法庭所判處的刑罰,仔細研究主控官的報告及法庭的判刑理由,如果法庭裁定無罪時出現「有悖常情」的裁決,或出現錯誤法律觀點,律政司可根據《裁判官條例》或《區域法院條例》提出上訴。

律政司去年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提出17宗刑罰覆核申請,12宗經已裁決,當中11宗申請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