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諮詢全體議員,建議對行為不檢的議員增加罰則。

諮詢文件指,議員在立法會、全委會或任何委員會的會議上,行為極不檢點,會被命令立即退席之外,立法會代理主席亦可以動議一項不容辯論亦不容修正的議案,以供立法會決定暫停有關議員職務。

文件建議參考英國下議院做法,同一任期內首次通過暫停職務議案,議員會被暫停職務一星期,其後逐步遞增;亦會按比例扣起酬金、津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