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認售冒牌塔斯曼尼亞車厘子等4罪判囚2個月
一名內地女子涉嫌在油麻地果欄,以平價車厘子冒充貴價澳洲塔斯曼尼亞車厘子出售,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逗留條件、出售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等4罪罪成,被判監禁2個月。
辯方提到,被告與丈夫及3名子女在深水埗居住,丈夫因疫情關係失業,3名年齡由17至20歲的子女仍在學,一家五口靠14400元綜援金維生,被告考慮到臨近農曆新年,決定工作,幫補家計,才會愚蠢犯案。
裁判官鄭念慈質疑被告生活不差,仍能聘用私人律師,又表示農曆新年將至並且是車厘子當造季節,車厘子是港人喜愛的水果,涉案品牌又是港人熟悉,被告以相對較高的價錢販賣冒牌車厘子,對消費者非常不公道。
裁判官又說現時沒有任何證供證明哪位無良商人聘用被告,被告一人承擔銷售及管有冒牌車厘子的所有責任,考慮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的刑期後,判被告監禁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