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去年9月展開購置私人處所作褔利設施計劃,社署宣布,業主如在全港18區任何一區持有可能合適及可供出售的非住宅處所,可向政府產業署提交放售建議。

社署表示,政府會分批去評估可能合適的處所,並會首先考慮在今年3月12日或之前經公開邀請及其他途徑接獲的放售建議。

提交放售建議不設截止日期,政府有需要時會再作分批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