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設備商華為,挑戰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去年將華為列為危及國家安全威脅的決定。

華為入稟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認為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的決定,超越權力範圍,違反聯邦法律及憲法。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去年6月裁定,華為與中興通訊對美國構成國家安全威脅,禁止美國電訊營運商購買這兩間中資公司的電訊設備,委員會到去年12月否決華為提出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