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4個指明地方的人,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檢測。

4處地點分別是慈雲山蒲崗村道嘉喜大廈、荃灣川龍街龍華樓、尖沙咀華源大廈、油麻地上海街286至288號。

任何人士在上月31日至本月13日期間,曾身處任何有關指明地方超過2小時,需於後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受檢人士若在本月11日至13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另外,政府今日會在嘉喜大廈、葵涌石籬(二)邨、沙田禾輋邨增設流動採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