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茶分店被破壞一人認刑毀等罪 判入更生中心
6人涉嫌去年破壞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喜茶」分店,其中一名16歲被告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及抗拒依法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被判入更生中心。
被告被控在去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喜茶」內,非法損壞兩部收銀機顯示屏和一部八達通處理器,總值15200元,另被控一項抗拒依法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還押期間自我反省,真心悔改,會積極面對法庭所有裁決,希望進入更生中心,期間繼續學習。
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指案情嚴重,但接受被告有真誠悔意,承受很大教訓,而且期間經歷很多事情,相信被告日後會奉公守法,考慮被告年紀尚輕,沒有案底,有良好背景,加上自願向「喜茶」賠償3800元,決定判被告進入更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