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稱港台嚴重依賴合約員工及服務提供者 促加強管理
政府公布香港電台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認為港台嚴重依賴全職及兼職合約員工和第二類服務提供者,報告建議港台檢討和加強管理相關員工和服務提供者,確保效率和成效,並嚴格審視第二類服務提供者現行安排。
報告提到,現時港台的合約員工約有400人,第二類服務提供者超過1800名,而540名節目主任職系公務員過早分流,缺乏輪換及調任安排,令員工甚少涉獵不同工種或專業,阻礙跨界別的協作,亦不利培養接班人選及影響部門繼任。當中又提到,部分合約僱員管理下放至製作單位,欠缺部門機構層面的監管。
報告認為,第二類服務提供者並非港台員工或僱員,由前立法局財務委員會核准的5個類別,即臨時藝人、唱片騎師、編劇、撰稿員及資料搜集員,已泛濫到76個工種,工作類別亦與節目主任職系人員重疊,形容審批合約、利益申報、行為操守、監察表現等行政管理鬆散,若把關不力會出現利益衝突等風險。
專責小組建議,制定部門整體人力資源策略,嚴格審視和理順節目主任職系的角色和核心職能;檢討和加強管理合約員工及第二類服務提供者,確保效率及成效;又說嚴格審視相關安排是否合乎財務委員會核准的原意及範圍;制定適用於各類人員工作期間及工作以外的行為守則,妥善管理利益衝突及對港台形象、公信力及導致違規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