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香港電台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當中在編輯管理方面,認為港台編輯管理制度存在缺失,沒有清楚界定及記錄編輯流程和決定,亦無清楚劃分各級編輯人員的權責,形容問責意識薄弱。專責小組建議加強編輯管治,清楚界定各級編輯人員責任,強調總編輯及首長級人員的決策角色。

報告又提到處理爭議和敏感編輯事宜,主要透過口頭方式執行港台現行編輯「上報」和「必須上報」機制,沒有設立在節目製作前、製作期間及播放前執行質素保證或違規風險管理措施,一直無按《約章》規定,就關乎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的事宜,主動向顧問委員會徵求意見。

專責小組建議制定一套全面的編輯政策及詳細指引,供所有港台人員遵守,並與顧問委員會建立積極的伙伴關係,此外亦要改善處理投訴機制,增加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