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正檢討差餉稅率可否按物業價值遞增及分級徵收等
預算案提出檢討差餉制度是否有優化空間,包括應否引入累進差餉制度及為自住物業提供恆常寬減。政府消息人士表示,現時差餉稅率劃一為5%,檢討有多個方向,包括差餉稅率按物業價值遞增,以分級制徵收。
當局會參考海外經驗,期望今年內完成研究。消息人士說,檢討並非為增加政府財政收入,而是考慮公平原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劉焱在記者會表示,差餉制度對上一次重大改變是1995年,雖然差餉收入佔政府收入只有約3%,但屬於寬而廣的收入來源,多年來一次性的紓緩措施會透過差餉方式進行,但亦令社會認為對小市民幫助不大,對大商家更有幫助,引導政府重新檢視差餉制度。
她指出,海外住宅物業差餉普遍分為租值或價值收取累進稅率,若借用相關方法,要考慮對自住物業應否寬減,而累進制度亦反映「能者多付」原則,若擁有租值較高及非自住單位,可能經濟情況容許付較多差餉。
劉焱說,另一方面,亦可考慮是否應將交差餉責任放在業主上。她強調現時只是初步想法,未必太成熟,亦未必一定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