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指,港交所研究引入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上市相關機制,並向個別券商了解意見,但業界質疑有關做法,有違交易所近年打擊「殼股」方針。

港交所代理集團行政總裁戴志堅在業績電話會議中,未有正面回應是否正在研究SPAC機制,強調港交所會持續探討任何提升集資額的方法,亦會參考國際市場不同成功例子,但不會照抄,會花時間做功課。

戴志堅提到,港交所重要的把關角色仍然存在,會與證監會一同監察上市公司質素,任何改善市場方法的最終設計,都會保障投資者,亦會平衡國際不同市場間的競爭。

另外,新一份預算案提到,港交所將會檢視整體第二上市制度,包括非同股不同權架構的大中華公司,是否需要是創新科技公司,才能透過新設立的渠道在港作第二上市。港交所指,稍後會諮詢市場,但目前未有具體時間表,會盡快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