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暫不推 政院:試算恐影響78萬租屋族

囤房稅小檔案
- 2014年房屋稅條例修法以前,不管自住及非自住房屋,適用稅率皆為1.2%,但為抑制炒房歪風,修法後,「自住房屋」及「非自住房屋」採不同稅率課徵。
- 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的自住房屋,稅率維持1.2%,但全國僅限3戶;3戶自住房屋以外的非自住房屋稅率(也就是持有第4戶以上的房屋),稅率則提高至1.5~3.6%,由地方政府依各自需求,訂定固定稅率或根據囤房數訂定差別稅率。
- 觀察目前各地方政府囤房稅的實施情形:共17個縣市對非自住房屋稅率都維持在最低稅率1.5%,僅4縣市提高。
- 桃園市:非自住房屋固定稅率2.4%、台北市:持有第2戶非自住房屋稅率2.4%,第3戶以上稅率3.6%、連江縣:持有第2戶非自住房屋稅率1.6%,第3戶以上2%、宜蘭縣:持有2戶以下非自住房屋稅率1.5%,持有3至7戶稅率2%,持有8戶以上稅率採最高3.6%課徵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房地合一」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但未處理囤房稅。
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說,政府最擔心囤房稅一年增加的幾千元稅金,會被屋主轉嫁給租屋者,殃及無辜,所以這波修法以房地合一稅為主。
羅秉成說,台灣城鄉差距,房地產價格南北有差異,台北一戶較好的房子可能上億元,南部10間房子都沒有上億元,怎麼定義囤房。此外,有些是繼承來的,只有持分,要算一個房子嗎;有些是建物好幾個門牌也算一間房子嗎,所以定義與類型化有些困難。
羅秉成指出,政府擔心產生轉嫁效應,房東可能把稅金轉給承租人。政府曾試算過,假設以超過4間房以上為囤房稅標準,可能受到影響的承租戶有78萬戶之多,就會殃及無辜。
羅秉成說,囤房稅每一戶每年增加幾千元的稅金,持有者會因為被課稅,就迫使把房屋出售嗎,他認為效果有限。
財政部長蘇建榮說,他知道在野黨有囤房稅的版本,但政府近期內最主要優先推動房地合一稅,因為這對打炒房效果最好,這是財政部一直以來的立場,未來會妥適因應。
蘇建榮指出,囤房怎麼定義很複雜,如果訂定高稅率會殃及無辜,特別是很多繼承持分;此外,中南部的人到北部就業,家中老舊房子也是一屋,是否要課徵囤房稅,實際情況很複雜,考慮的結果暫時不推囤房稅。
蘇建榮說,如果囤房稅真的能夠讓房價下降,當然是最好;但是根據美國、韓國經驗,房屋稅提高,最後是反映在房租,韓國推出20幾次打房措施,房價沒有下來、房租一直漲。課囤房稅,造成房租上漲,這讓剛畢業的年輕人承擔,並不公平。
羅秉成補充,轉嫁效應不只是居家型,也可能是店家。若店家租金上漲,消費民生也會受影響,會不會讓房東有藉口說要漲租金,甚至可能在預期效應下,「麵粉還沒漲、糕點就先漲價」,這情形要審慎評估,房地合一稅相對精準、對經濟衝擊不大,甚至可以健全房市。(編輯:張良知)11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