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2日傳工安意外,一名40歲男性從地下3樓電梯口跌落約1.5公尺深電梯井底部,送醫後宣告不治;另一名70歲男性則是不慎被棧板夾傷。(高雄市消防局提供)中央社記者侯文婷傳真 110年3月12日
高雄市12日傳工安意外,一名40歲男性從地下3樓電梯口跌落約1.5公尺深電梯井底部,送醫後宣告不治;另一名70歲男性則是不慎被棧板夾傷。(高雄市消防局提供)中央社記者侯文婷傳真 110年3月12日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2日電)高雄市苓雅區一建案今天發生2起工安意外,分別是電梯機坑模板拆除時發生合梯傾倒致傷,另一起是工人搬建材時被棧板壓傷,其中電梯機坑傷者已宣告不治,市府勒令停工並裁罰。

工務局指出,位在苓雅區三多二路與福德三路交叉路口大型建築工地,一工人於施工電梯機坑進行模板拆除作業發生合梯傾倒致傷;另一名搬運建材工人被棧板壓傷手部。

工務局獲報後,由局長蘇志勳率建管處官員、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技師現勘,其中一人骨盆骨折因大量出血,經搶救無效宣告不治。工務局依據建築法第63條規定勒令停工,並依法裁處起造、監造及承造人各新台幣9萬元,並限期改善完成後始得復工。

工務局也責成建築起造人、承造人及監造建築師負起相對應民事責任及針對後續傷者處理後續賠償事宜。

蘇志勳指出,事故研判因工人施工場所未有維護安全及防範危險適當設備或措施,導致勞工受傷。工務局為加強建築工程安全,偕技師針對深開挖高風險且規模達15樓以上施工中建案工地實施突襲檢查,優先對於墜落防止、崩塌、倒塌防止、施工架等危害項目做檢查,督促建商落實營建場所管理及安全維護等。

市府勞工局也針對建案勞工工安致死意外,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勒令停工並依違反同法有關設施不安全部分進行裁處,最高罰款是30萬元。(編輯:謝雅竹)11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