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讯:札幌法院判定不承认同性婚姻“违宪”

【共同社3月17日电】对于住在北海道的3对同性情侣以国家不承认同性婚姻违宪为由索赔总计6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6万元)的诉讼,日本札幌地方法院17日在判决中首次认定,这违反了规定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宪法第14条,属于违宪。索赔请求被驳回。这是正在全国5家地方法院争辩的同类诉讼中首例判决。随着保护性少数者权利的意识高涨,该判决可能会影响围绕引进同性婚姻的讨论。

审判长武部知子就判决理由指出:“连婚姻产生的法律效果的一部分都不提供给同性情侣,超出了立法机关的裁量权。”

原告为两对男性情侣和一对女性情侣,均于2019年1月提交结婚申请,但以不合法为由未被受理,同年2月提起诉讼。

宪法第24条规定“婚姻只在两性同意的基础上成立”,民法中关于结婚的规定使用了“夫妇”一词。因此,国家方面做出当事人为“男女”是结婚前提的法律解释。

原告方表示“不能和同性结婚是对婚姻自由的不当侵害”,主张遭受了各种法律和经济上的损失,这违反法律之下的平等。在此基础上表示,政府疏于采取允许同性婚姻的立法措施违法。

国家方面反驳称“宪法并未设想同性婚姻,不属于不合理的歧视”。此外表示民法上的婚姻制度旨在为夫妇养育子女的同时共同生活的关系提供法律保护,不承认同性婚姻属于“国会的立法裁量范围之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