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选举改革 设资格审查确保“爱国者治港”
路透香港3月30日 - 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周二以全票通过改革香港选举制度,标志着中央决心落实“爱国者治港”。其中新修订后的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将立法会议席扩大至90席,新增的选举委员会界别将占最多议席达40席;而经分区直选产生的议席,则由原来占一半即35席,减少至20席。
至于负责选出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委员由1,200人增至1,500人,新增由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界组成的第五界别共300人。而原来占选委会117席的区议会委员将会取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表示,随着香港选举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将得到有效落实,香港特区治理效能将显著提高,各种深层次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我和特区政府将全力以赴依照新修订的附件一和附件二推动修改本地相关选举法律的工作,并做好公众解说,让更多香港市民认同完善选举制度的必要性、迫切性,支持有关工作。”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称。
“我深信完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可有效解决近年香港社会泛政治化和内耗不断的困局,有助切实提高特区治理效能。”她说。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将自3月31日(周三)起施行。
据人大的决定,新选举制度将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会),负责审查并确认立法会、选举委员会委员和行政长官候选人的资格。资审会将根据香港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作出判断。对资审会就有关候选人资格确认的决定,不得提起诉讼。
林郑月娥在记者会上表示,资审会的人数不会很多,并将由政府主要官员担任。设立资审会担任把关角色,确保参选人及进入议会的都是爱国者。
**立法会选举进一步押后至12月**
此外,去年政府因应疫情押后一年至今年9月5日的第七届立法会换届选举,将再度延迟至12月举行。此前在9月会先举行选举委员会选举,然后明年3月进行特首选举。
根据人大的修订,立法会分区直选选区增加一倍至10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两名议员,而且参选门槛也提高。同时,立法会功能届别中的“超级区议会”议席也被取消。
现时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只要年满21岁,没有外国居留权,过去三年通常在香港居住,并且是登记选民,便可在任何一个地方选区参选,由政府公务员出任选举主任,决定参选资格。
修订后,立法会选委及功能界别的参选人须获得不少于10名、不多于2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提名,且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不少于2名、不多于4名。至于直选界别的参选人须获得所在选区不少于100个、不多于200个选民和选举委员会每个界别不少于2名、不多于4名委员的提名。
被问到在新的选举制度下,民主派要取得第五界别(即港区人大代表、港区政协等)的提名难度可能较高,会否影响他们的参选机会时,林郑月娥认为,参选人须获选委会第五界别最少2票提名,这要求不是很高,这安排是希望参选人能获得多方面的支持,能有较广泛代表性。
她相信,第五界别的选委不会用“封杀式”的方法,凡是民主派都拒绝给予提名票。
“只要争取提名的候选人能证明其为爱国者,没有做过不效忠或勾结外国政府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且有其理念及愿服务香港市民,(相信)都可以取得第五界别的提名。”她说。
**港澳办:区议会回归原来定位,削政治功能**
修订后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地区组织代表”界别分组中没有出现区议会议员,附件二也取消了立法会中区议会(一)、区议会(二)的席位。
“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区议会议员大比例成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并在立法会中占有较多席位,变相地改变了区议会的性质和定位,使区议会在香港特区政治生活中影响过大,甚至成为一些人从事反中乱港活动的重要平台。”新华社援引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邓中华称。
他指出,要促使区议会回归基本法对它的定位,即作为政府地区管理和其他事务的谘询职能和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性质,就必须取消其在选委会和立法会中的席位,削弱它的政治功能。
2019年11月举行的区议会选举,投票人数创下纪录高位,当时泛民主派取得压倒性胜利,有望全取选委会的117席,增加其在特首选举的影响力。
邓中华表示,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没有对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八条作出修改,这两条明确规定根据香港特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最终达至普选产生行政长官和全部立法会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
“这就说明,中央坚定推进香港民主政制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没有变,并将与香港社会各界一道,努力创造条件,促成‘双普选’最终实现。”他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