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阻工商界支持北京不信任者入闸

全国人大会议昨日以绝大比数通过修改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包括立法会增至90席;设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选委会由1200人增至1500人,除了原本选特首的功能,亦可选出部分立法会议员,以及提名立法会候选人等。特首林郑月娥不同意方案属“民主倒退”;民主派批评,《决定》意味20多年来的政制进步“一次过取消,仲要呕凸”,民主派参选空间大减。明报引述学者形容选委会日后角色将更重要,获工商界支持但不获北京信任的特首参选人,日后料无机会“入闸”。
人大以2895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决定》提及,将授权人大常委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二,即特首选举及立法会选举方法。
《决定》提到选委会将由1500人组成,包括:(1)工商及金融界,(2)专业界,(3)基层、劳工及宗教等界,(4)立法会议员、地区组织代表等界,(5)人大、政协、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代表界别;除可提名、选举特首,亦可选出立法会部分议员、提名立法会候选人。在新选委会组成下,特首候选人须获不少于188个选委提名,在5个界别须各获不少于15名选委提名,当选须获逾半选委支持。
不过,《决定》未有提及各界别具体分布,以及界别选民基础会否改变等。林郑月娥称尚未到细节阶段,未能回应,亦非政府职权范围,仅说原本在第三界别的“社福界”是专业人士,相信人大常委会会将之归纳到“专业界别”。
立法会议员将由70人增至90人,分别由选委会、功能组别及直选产生,但未提及3个组别各有多少议席、“超级区议会”会否取消,以及会否修改选举方法等。《决定》列明会设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选委、特首、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见另稿)。
选举“有重要情况” 特首应及时报告中央
《决定》又提到,日后特首应当就香港选举制度安排和选举组织等有关重要情况,及时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
行政会议召集人陈智思日前形容修改令香港民主进程回到回归初期,律政司长郑若骅日前称是“后退一步”;林太昨日表明,不认同形容今次工作是“民主倒退”或收窄参政机会,并称全国人大常委会亦会继续聆听。她不认为修改选举制度后港府不会被监察、制衡。
至于何谓“爱国者治港”、爱国是否亦包括需要爱党,林太称,爱党并非爱国的要求,但需尊重、接受中国实行社会主义、由中共管治。她称爱党只是党员的责任,自己并非党员,相信在场各人亦非党员,但需接受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称,法工委与有关机构将于下一步工作认真听取、研究及吸纳各方意见。港澳办发表声明称,“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如同驱散香港的政治阴霾”;中联办形容为国家确保香港长治久安的必要之举。
民主党主席罗健熙形容,可见日后的立法会,将会是香港回归以来由直选产生议员比例最小的一次,将过往20多年的进步“一次过取消,仲要呕凸(吃不完兜走)”,民主派参选空间大减,对香港而言,方案亦只见坏处、不见好处,他对此感到可惜及伤感。
中大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认为,选委会的角色日后将更重要,特别是新增界别的人代政协等,他形容为北京的“嫡系组织”,从而增加北京对本港选举的控制,提高安全系数。他指出,北京以往在选委会都未能稳夺一半席位,需与工商界“结盟”;而日后特首候选人须同时获5个界别的提名,不但令民主派不可能入闸,连部分北京认为不信任的工商界支持的代表,例如上届参选人、前财政司长曾俊华,相信在新增界别下亦不会获入闸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