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白衣人“飞天南”声称与子女逛街反被污蔑打人

7.21 元朗白衣人暴动案今(24日)在区域法院踏入第 22 日聆讯。第6被告“飞天南”吴伟南24日继续作供,就著录像画面,讲述当晚在英龙围的情况,以及自己倒下的情况。吴形容,当晚他手持木棍走向元朗西铁站J出口,并无打算进入西铁站,但亦打算如果情况平静便回家,“拎着小吃炖蛋给儿子和儿女食”。及后他感到头好痛,“感觉好像有东西飞过来飞中”,随即便倒下。
吴伟南指,见到有聚集人士挥动雨伞,他遂用手挡但雨伞仍打中其鼻梁。
画面见到吴伟南及后持棍走向元朗西铁站 J 出口,吴伟南解释“行上去睇啲人走咗未”,担心聚集人士会折返。他强调自己无打中人,重申“持住棍字保护自己,挥(棍)就想他人快啲离开”。
吴伟南强调无打算进入西铁站,只是上前了解人群是否全部离开,他打算了解后便回家,“拎啲炖蛋畀仔女食”。惟画面见吴伟南突然停下,向后倒下,吴称,他倒下后无知觉,“完全什么都不知道”,无与他人交谈,亦不知自己被送院,醒来便在医院。
根据吴伟南的伤势相片,其面部和鼻梁有胶纸,吴称伤势因当晚被袭。吴表示,出院后他并没有回自己的住所,而是去了胞姐的家中居住,因为他“身体太弱”,要人照顾。后来吴的儿子告知他,警方在其住所留下纸条,他便在律师陪同下到警署。
被问到为何当晚要拎棍,吴伟南重申自己被打后,身体有伤,身旁有一名深色衫男子,令他感到有威胁,他着急便抢过深色衫男子手上的棍,以作自衞“保护自己身体”。吴伟南表示如果环境平静下来,他便不会持棍并回家。
此外,被问到与当晚的村民有没有关系时,吴伟南称与村的老人家有关系,但与其他人无关系。
辩方呈交一份“伤势”报告,报告中有两个“公仔”,公仔的鼻梁、近肚位置和右胸打了交叉,标志了“A”。辩方称A代表酸痛,但法官叶佐文指根据副表,A应该代表不痛。辩方无法解释 A 实际意思,要求收回报告,不呈堂。
法官又批评辩方“其实可以拎份正式报告,呢份唔系正式报告”,辩方解释这是“出院报告”,申请收回报告。
本案涉及 8 名被告,分别为王志荣(54 岁,运输公司东主)、黄英杰(48 岁,工程公司东主)、 林观良(48 岁,商人)、林启明(43 岁,商人)、邓怀琛(60 岁,烧烤场东主)、“飞天南”吴伟南(57 岁)、邓英斌(61 岁)及蔡立基(40 岁,机械技工)。当中被告林观良和林启明已认罪,余下 6 名被告则不认罪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