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學生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判感化18個月 Mar 2, 2021 一名男學生於前年「大三罷」當天,在天后被警察截查搜出噴漆、面罩、剪刀、無線電通訊器等物品,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學生早前認罪,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感化18個月。 現時17歲的被告,被控於前年11月11日,在天后廟道及高士威道交界,無牌管有一部手提式無線電通訊器。 根據被告承認的案情指,當日早上6時許,有警員在天后一帶巡邏,被告見到警員便快步離開,警員覺得可疑於是上前截查,在他的背囊內搜出剪刀、噴漆、面罩連濾芯、手套及無線電收發裝置,查證後確認被告沒有相關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