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循序漸進實現普選 可見將來已不能實現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說,現有《基本法》附件一及二的政改「五步曲」,主要應用於由香港啟動的政制改革,但中央政府認為今次選舉制度改動,不應由香港自行啟動,並應由中央行使對本港政治體制及選舉制度的主導權,所以採用「兩步走」的方式,改變本港選舉制度。
至於《基本法》提及按照循序漸進達致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陳弘毅表示,當中亦提及要按香港實際情況,指人大常委會分別於2007年及2014年的「8.31」決定,訂出本港普選特首的時間表,體現出循序漸進,但立法會2015年否決政改方案後,循序漸進實現普選的情況,在可見將來已經不能實現。
他認為,循序漸進實現普選的目標已經有很大不確定性,加上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相信中央認為按本港具體情況,需要改革選舉制度,今次改動與循序漸進沒有關係,本港亦更無可能再「循序漸進」。
陳弘毅說,當將來政局回穩,不排除再繼續按循序漸進的原則推動政制改革。特首選委會在首兩屆立法會亦有議席,相信中央可能基於「愛國者治港」,認為選委會成員大多為愛國愛港人士,所以賦予選委會更積極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