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探討SPAC上市方式 港交所:不時研究加強制度
美國去年有494隻新股,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達248間,佔比約一半,集資金額達830億美元,佔整體集資規模47%。而單計亞洲區,南韓及馬來西亞已容許SPAC上市,新加坡及香港亦有意研究機制。
港交所發言人回應查詢時指,會不時研究加強或改革上市制度各個方案,致力提高香港新股市場競爭力和吸引力,並確保維持市場質素。 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接受媒體訪問指,交易所正探討引入SPAC上市方式,但市場對此有不同意見,交易所在研究新產品或政策時,會充分考慮所有事情,包括機制帶來的機遇,以及會否引伸其他市場問題。她強調,引入SPAC並不是「鬥快比賽」,港交所現時的研究方向,包括如何應對當中顧慮,以及設計保障投資者措施等,會適時諮詢市場。
另外,新一份預算案提到,港交所將檢視整體第二上市制度。陳翊庭指,去年多隻中國概念股回流,市場對相關股份認識加深,現在是適當時候檢視第二上市制度,會盡快諮詢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