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強積金受託人宏利一份內部文件提到,在審視以永久離港為由申索強積金方面,BNO簽證可獲接納為證明文件,但需視乎當時移民政策。積金局發表聲明,表示鑑於政府早前已公布不承認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強積金計劃成員不能依賴BNO護照或其相關的簽證,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

宏利回應查詢表示,會依循業界慣例及監管要求,以處理成員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累算權益的申請,亦會遵循積金局最新釐清的指引。

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表示,中方早已反對英方提出有關簽證計劃,相信積金局的做法是貫徹有關立場,實際效果是可能令有意到英國的人士猶豫。他說,假如出現大規模提取款項的情況,當局亦不會樂見。

勞顧會勞方成員、工聯會鄧家彪說,相信積金局是依據國家及特區政府的決定而發表有關聲明,不是甚麼很出奇的事。他說,以永久離港為由申請領取款項,向來審查都較多,即使取得有效的外國護照,都要有其他支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