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擬申請逾3億開支設電子系統處理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計劃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約3億5200萬元的非經常開支,建立全新的電子交通執法系統,以電子方式處理交通違例的定額罰款通知書,預料電子交通執法系統在2023年第一季開始分階段實行。
警方提交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的文件顯示,計劃把現有人手操作的交通執法流程數碼化,包括收集違規證據、處理以至儲存資料等,以電子方式處理和發送所有交通告票及傳票申請表,並建立專屬網站,讓市民查閱電子告票及相關的違例照片或影片,或對檢控提出查詢和爭議。警方亦會在內部建構交通執法平台,處理與交通執法相關的資料及數據。
警方又表示,以人手為主的交通執法模式,容易出現人為錯誤,指在2017年至2020年期間,警方平均每年發出約170萬張紙本違例泊車告票,當中約6700張告票因為人為錯誤而要撤回,而早前警方實行「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先導計劃」,在去年4月至12期間,發出約100萬張電子告票,當中有約800張因人為錯誤而須撤回,結果顯示電子告票可進一步提高交通執法的整體準確度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