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繼續處理初選案被告的保釋覆核聆訊,批准黃大仙區議員施德來的保釋,駁回律政司的覆核。

施德來維持原有保釋條件,包括現金及人事擔保各10萬元、每星期4次到油麻地警署報到;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包括BNO護照;同時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發放或轉載任何可構成違反《國安法》的言論等等。

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的人士,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批准其中15人保釋候審,律政司就其中11人的保釋提出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