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譴責及罰款中順證券期貨720萬元
證監會譴責中順證券期貨並處以720萬元罰款,因公司在處理現金存款及第三者資金轉帳時,沒有遵守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監管規定。
證監會調查發現,在2015年4月至2017年10月期間,中順以例行方式處理238筆總額超過3000萬元現金存款,269筆總額超過9億元的第三者轉帳。
就現金存款中,在2017年1月之前,沒有紀錄顯示中順職員,曾經向客戶作出任何查詢,或負責人員曾經給予批准。直至證監會致管理層函件後,才規定職員須就現金存款記錄相關原因及負責人員所作的審批。
關於第三者轉帳,中順的職員須填寫有關的第三者轉帳表格,但當中約40%的表格並未提供客戶與第三者關係、轉帳原因或客戶簽署等重要資料。
證監會又發現,大量經中順處理或批准的現金存款及第三者轉帳,存在多項使中順有必要作進一步查訊或向財富情報組報告的預警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