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繼續處理初選案最後一批保釋覆核聆訊,駁回律政司覆核,批准民協區議員何啟明的保釋。
何啟明維持原有保釋條件,包括3萬元現金及10萬元人事擔保、每星期4次到深水埗警署報到以及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包括BNO護照、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發放或轉載任何可構成違反《國安法》的言論等。
至於屯門區議員張可森的保釋,律政司成功覆核,張可森須繼續還押。
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的人士,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批准其中15人保釋候審,律政司就其中11人的保釋提出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