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發局:若藝團違反合約 局方可行使停止資助撥款權利
香港藝術發展局發新聞稿,表示就近日傳媒及各界對局方資助制度的關注作出回應。藝發局說,如果獲資助藝團在任何方面違反合約內容,例如在現行法例下被確定為鼓吹港獨、推翻政府,局方可以行使暫緩、調整及停止該獲資助藝團於該資助年度的資助撥款的權利。藝發局會再審議如何處理將進行的新一年度資助審批。
藝發局說,該局的年度資助在每年5月進行審批,7月開始發放資助。局方會不時發信提醒所有獲年度資助的藝團遵守香港法例以及其他合約條款,最近一次是在2021年1月中。
藝發局又說,會尊重藝術表達自由,獲資助團體的活動或計劃內容並不反映局方意見。獲資助者必須遵守香港法例,並為其個人、團體、創作及表達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