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出席上任後首場記者會,提到陳同佳在台涉嫌殺人的案件,指自己當年擔任法務部長任內,曾向香港提出司法互助要求。

邱太三說,如果香港政府亦希望將犯罪者繩之於法,應該理解台灣的司法審判制度,證據合法性不能被挑戰;又指如果雙方能就個案,簽訂司法互助中的暫時性協議,香港警方取得的所有證據,才有「證據能力」,如果雙方沒有這些協議,香港方面的證據在法律上,會被質疑為「私人文書」,台灣沒有辦法證明這些證據的合法性。

邱太三呼籲,香港政府應就這宗個案,進行司法互助,將疑犯繩之於法。

報道說,相較於之前陸委會的說明,邱太三將司法互助協議,改以個案及暫時性來描述。